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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我还没准备好
更新时间:2010-11-06| 阅读权限:游客 | 会员币:0枫币|章节字数:4892 |繁简切换:
辛笛没想到一个30岁的男人听到她这个28岁的女人招认自己是处 女时,会吓得落荒而逃。
  而几分钟前,他们还相拥紧密,带着从兰桂坊买来的薄醉回到酒店。衣服在拉拉扯扯中半褪了,他高大健美,肌肤带着健康的小麦色光泽;她娇小白 皙,和他形成奇妙的对比。
  这个夜晚,她以为自己下了决心,决定借酒盖脸,结束自己漫长得有点不可思议的□生涯。吻到情热,他的手在她肌肤上摩挲,他在她耳边轻舔,她心神荡漾,并无反感,想,好吧,就是他了。带着轻轻喘息,她说:“我第一次,你轻一点。”
  接下来的场面就太戏剧化了,出了名的浪子吓得住了手,不可思议地看着她,然后支支吾吾地说:“我……我想我还没准备好,对不起。”
  她同样不可思议地看着这张俊美的面孔,直看得他面红耳赤,一边整理衣服,一边告辞夺门而去。
  辛笛一粒粒扣上自己的衬衫纽扣,走到窗前,无所事事看着外面霓虹闪烁,终于火热的面孔渐渐冷却下来。她出差过来看香港时装周,报销费用并不奢侈,入住的酒店地处炮台山,房间狭小,窗外是喧嚣都会不夜城市,没风景可言。她决定去洗澡、睡觉,不管有没有睡意。
  手机响了,她拿起来接听。
  “对不起,辛笛,刚才是我太过份了,我反应过度,我……”
  “你给我去死,戴维凡。”她挂了电话,随手关机。
  辛笛到香港来看时装周,作为一个服装设计师,她每年至少要来香港两次,一月份看春夏发布,七月份看秋冬发布。这样荒谬的季节颠倒,她早习惯了。
  香港会展中心没有北京国展那么人头蹿动的热闹,但专业程度显然更高一些,全部看下来,需要的时间和体力都不少。另外还要赶各类发布会,再去散布港九的大大小小值得一去的店子逛上一圈,去九龙那边的面料市场看新上市的面料。
  这样的日程安排,再加上七月香港的天气,当然没有一般人想象的“工作就是逛街,逛街就是工作”那么轻松。每次跟辛笛来的助手都会叫苦连天,她多半不理,实在叫得烦了,只能给一个白眼,命令这几个少男少女让她耳根清静一点。
  平时辛笛看着有些傲气,但绝对不冷漠,和助手们也能谈得开心,但今天她确实很有些讨厌这些聒噪。她个子娇小,又生着一张娃娃面孔,圆圆的脸,大大的眼睛,带了几分长不大的孩子气,可是拉下脸来冷冷的表情是很有说服力的,几个助手马上乖乖遵命。然后再在一边窃窃私语,交换昨晚自由活动的心得。想起昨晚,辛笛只能摇头。
  看完香港时装周,马上还要过关回到深圳,又有这边的展会等着,时装这个行当的确是一场不落幕的大戏,只是从事这个行当的人多少会有疲惫感。尤其在地处内陆,远离时尚中心的城市,时尚成了一个地道的工业项目而不是一个带诱惑魔力的字眼,就更没什么浪漫色彩可言了。
  作为这个内地滨江城市最大服装企业索美最年轻的首席设计师,辛笛觉得自己的倦怠感越来越严重,不知道是对自己的职业还是人生。可是,她也清楚知道,这种情绪来得有些无稽。
  她从小就表现出美术天赋,同是公务员的父母悉心培养,后来她喜欢上服装设计,顺利考上本地美术学院服装设计专业学习,从大二起,就在多项针对学生的服装新人设计比赛中获奖,在学校算是锋头人物。毕业时有沿海服装公司来游说她加盟,她已经跑去那边实习,对工作环境和发展前景都算得上满意。可是她母亲患有风湿性心脏病,这样的慢性病在那个夏天突然急性发作了一回,她父亲是一个机关的领导,工作忙碌,实在□乏术。她只能返回本地照顾,然后带着点惆怅,向本地最大的服装公司索美投递了简历,被顺利录用,一直做到今天。
  今年三月份,她已经在北京服装展上做了自己担纲设计的品牌发布会,对一个刚28岁的设计师来说,是一个很拿得出手的成绩了。她的母校服装设计专业以她为荣,连续几年请她回去给学弟学妹们上课讲心得;本地其他设计师基本不可能指望老板会大手笔支持他们做发布会,只能羡慕索美老板曾诚给她的宽松环境和支持。
  然而,这离她想要的仍然是有距离的。她对自己一向有更高的期许和要求,也一直努力着,为此她放弃了很多,包括恋爱。她不是没人追求,谈过两三次的恋爱,只是她找不到别人形容的诸如兴奋、激动、忘我等等恋爱的感觉,觉得与其那样沉闷的两两相对,还不如回去看巴黎时装发布会光碟来得有趣。
  到28岁时,她还是□,其实这也并不让她挫败。怎么会在香港这个城市和戴维凡搅到一起,她完全没有头绪。因为从见戴维凡第一眼起,她就是讨厌他的。
  他们是美院同学,有着健美体形和英俊面孔的戴维凡学的是景观装置专业,却从一进学校就被拉入了模特队,和服装设计专业结下不解之缘。戴维凡卖相好又兼性格豪爽,人缘极佳,可是辛笛一向对他懒得正眼相看,偶尔交谈也是冷嘲热讽。
  辛笛的密友,同样读服装设计专业的叶知秋看不过眼,问她原因,她理直气壮地说:“就是烦他恃靓行凶,象只孔雀一样,仗着点姿色大摇大摆招摇过市的样子。”
  叶知秋只能骇笑,这理由明摆着并不充分,他们念的专业决定了他们差不多天天得和各式俊男靓女打交道,也没见辛笛对其他表现得更自恋的人有啥不满之处。
  昨天在香港会展中心,他迎面走来,仍然有些大摇大摆,其实这也不能怪他,他是运动员出身,读书时已经取得了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还保持着当地的一项田径纪录,这样的走路动作完全是一种习惯而非炫耀。他和朋友张新合开一间广告公司,也接服装企业生意,有时间一样会来展会找灵感和流行感觉。上次在今年三月底的北京服装展上,辛笛做发布会,戴维凡受叶知秋委托,在辛笛最后出场亮相时上台献花。
  有那样一个交道后,他远远走来,透过玻璃长窗过滤进来的阳光照在他身上,他周身如同镶了淡淡金边,一脸愉快地跟她打招呼,她当然没法再对他冷脸以对了,同时心里承认:这厮的色相,还真是没得说,那样高大挺拔的身材,修身版的T恤长裤穿在别的男人身上难免会有点做作之气,可他穿上只会英气勃勃,周围来往的人不约而同对他注目。
  两人闲聊几句,说起接下来的安排,倒也不谋而合。他们一块去海港城,戴维凡看橱窗布置等和广告有关的东西,辛笛看那边的名店新一季款式,随便吃点东西,逛得差不多了,戴维凡提议去兰桂坊酒吧,她一口答应下来。
  是酒精作祟吗?她不这么想,两人喝的都不过是啤酒而已,充其量都只有点酒意。她记不大清两人是怎么有第一个身体接触的,但那个身体接触倒是唤起了她的一个记忆。
  上次在北京她的时装发布会上,她出场谢幕,他抱了一大束百合,长腿一抬,跨上T台,将花递给她,然后顺势抱了一下她,这个拥抱来得短暂而礼貌,可是居然让她身体骤然打了个冷战。当时她只把这归结于看到他的意外,并没多想。
  可是这时,一经接触他,她起了同样的战栗,意识到自己的反应后,她吃惊得差点咬住自己的手指头。情 欲这个东西,对她来讲,还真是来得陌生。她犹疑地打量身边这个英俊的男人,恰好他也回过头来,两人视线相接,暧昧的气氛加上异地的放松感,再之后发生的事情,就让辛笛有点宁愿没有遇到他了。

  你越不愿意碰到某个人,那么再次碰上的概率反而会更高。辛笛不知道这算不算也是墨菲定律的一条,可是香港返回深圳的路线那么多,她看到戴维凡随在她后面也上了五分钟一趟的皇巴士,只好转头对着窗外无视他了。
  皇岗口岸24小时通关,十分繁忙,辛笛心不在焉一边接电话一边随着人流入关,戴维凡赶上来拍下她,她怒视他,正待发作,却发现他把自己不知何时拉下的一个提袋递了过来,只好气馁地说声谢谢。
  她一向出了名的丢三拉四,曾经将随身行李全丢在火车上,空手下车,悠闲得仿佛不是去出差而是简单出门散步。她的父母、朋友、同事无不知道她这个毛病,通常会留意帮她补台。她升职后,出差多半有助手跟着。可是昨天她临时有事要在香港多待一天,先把几个助手打发过了深圳,没想到独自一人,马上就可以出状况。
  她接过提袋,皮包从肩头滑下,只好放下拖着的行李箱,伸手去挽皮包,颇有点手忙脚乱。戴维凡将她手上几个提袋全拿了过去,再拉起她的行李箱,一言不发走在了前面。
  看过辛笛拖那只大号新秀丽皮箱的人,都会有点好笑的感觉,因为箱子的尺寸实在和她的体形反差太大。不过每次来香港,她都会采购大量时装杂志画册、样衣,带回布版、配饰甚至一些裁剪小工具,她又爱忘记东西,这只大尺寸箱子被她遗忘的机率毕竟要小一点。
  她这会只拿了一个小皮包,骤然轻松下来,可是戴维凡大摇大摆的背影让她很烦。出去以后,他招停出租车,将她的箱子放进后备箱,然后坐到她旁边,司机问去哪里,他侧头看着她,她只好闷闷地报了酒店名字,直让他将自己送了过去。
  回到深圳,辛笛和过来看服装展的好友叶知秋在酒店碰面。两人办完各自的事情,晚上到她独住的酒店房间,都洗了澡,穿着睡衣,各躺一张床放松地闲聊着,然而辛笛的招供却着实来得惊人。
  “你……”叶知秋被吓得说不出话来了,她和辛笛是同班同学,但毕业后做的却是服装销售,以前也曾在索美工作。用辛笛的话讲,她这个好朋友属于一向思前想后,谋定而后动的那种人,冷静理智可想而知。
  “这不是悬崖勒马了吗?我又没得逞。”辛笛嬉皮笑脸地说。
  “还好还好。可是出差而已,你胆也太大了,就敢带萍水相逢的男人回酒店。”
  辛笛想起白天戴维凡不声不响跟着自己的样子,倒情愿带回去的是陌生人了,至少出了酒店各走各路,再没一点瓜葛。她对自己没心没肺转眼忘记的本领还是很有信心的,不过再想想,她只好老实承认,她确实没胆大到去招惹一个陌生人。
  “呃,我刚才没讲到重点吧。不是萍水相逢,其实那人你也认识,戴维凡。”
  “他……”叶知秋再度失语,她当然认识学长戴维凡,事实上眼下两人还是邻居,关系不错,并且时有工作往来。可是她知道辛笛是一向讨厌戴维凡的,她怎么也想不明白,辛笛为什么要选他来终结自己的□之身。
  “他刚好在那里呗。”
  叶知秋支起身子,挑眉看她,显然觉得这根本不算理由,辛笛脸红了,咳嗽一声:“秋秋,你可不可以别这么审视我呀,好吧,我全招。我觉得他人也没那么讨厌,又加上他那么花名在外,肯定那个……技术应该不错的,我既然只是单纯的不想当□当到29岁,又不是想找人结婚,跟他……应该没什么后患吧。”
  叶知秋作吐血状:“小笛,你的思维好诡异。”
  辛笛大笑:“算了,不提这事了,他跑了也好,不然我也不确定自己会不会后悔。我现在唯一纳闷的是,28岁还是□,就会把男人给吓跑吗?”
  她这个问题,她的好友没办法回答她,她想,由它去吧,当□当到29岁,又有什么大不了的。
  可是接下来,在深圳会展中心里、在叶知秋一个朋友的饭局上、在返程的飞机上,辛笛不断地碰到戴维凡。她也有点想吐血了,哪怕是在他们居住的城市,似乎也没有如此之高的碰面频率。
  想无视这么一个高达183公分又长得过分好看的男人,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下了飞机,辛笛才打开手机,就接到堂妹辛辰的电话:“笛子你回了吗?记得帮我去浇花,今天就得去,只要不下雨,隔天去一次,用阳台上缸里贮存的水浇,浇完再把缸给灌满,千万别偷懒。”
  辛笛呻吟一声:“你为什么一定要折磨我呀,这么热的天,随便哪个追求者,要收到你这个要求,一定跑都跑不赢。”
  “哪能随便让追求者登堂入室,白白让人起遐想,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吗?“
  辛笛郁闷地看着正帮她从传送带上取下行李箱的戴维凡,承认自己可不就是给自己找了个大麻烦吗?可是这厮甚至都不算自己的追求者,也不知道自己是中了暑还是生理期紊乱荷尔蒙作怪了。
  “你去多少天?”
  “大概18天吧。这会已经过恩施了。照顾好我的花,我给你买唐卡和地毯回来,再见。”
  辛笛向来只在繁华都市转,她喜欢脚下踩着平整马路的感觉,没有一点田园情结,实在理解不了堂妹隔三差五去纵山,每年至少要去一次地名甚至她都没听说的地方的雅兴,可是她淘回来的那些小玩意是很有意思的。
  她将手机扔进包里,转头看向戴维凡:“哎,我们各走各路好不好,你要往东的话,我就往西。”
  “那不可能。”他很干脆地说,“机场进城的路只一条,往南。”
  “你到底想干嘛呀戴维凡?”
  戴维凡笑了,露出雪白整齐的牙齿:“给个机会我吧,辛笛,我想追求你。”
  辛笛大笑,很高兴有机会用上这句现成的台词:“对不起,我想我也还没准备好。”
  戴维凡一点也没被打击到:“那天是我不对,我们可以试下从头开始。”
  提到那天,辛笛竖起眉毛,正欲发作,一个低沉的声音在后面叫她:“小笛。”
  她转头一看,一个穿着米白衬衫的修长男子站在离她不远处,他拎着只深咖啡色行李箱和一个做工精良的笔记本包,头发修剪得短短的,轮廓清瞿的面孔上,一双深邃的眼睛冷静而明亮,那份抢眼竟不下于外貌出色如明星的戴维凡。
  辛笛的喜悦来得半真半假,她尖叫一声扑过去:“路非,真的是你吗?”
  路非放下行李箱,捉住她的手,微笑了,他是个气质清冷的年轻男人,此刻浅浅一笑,目光中带了几分温柔:“你一点没变,小笛。”
  这个喜相逢的场面让戴维凡有点看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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