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一小区内广场舞爱好者遭高楼泼粪。想一下,当舞姿绰约之时,粪淋淋的感觉确让人恶心;可饱受广场舞噪音困扰的居民,也不好受。爱者如命、恨者牙痒的广场舞,究竟是种怎样的存在?
广场舞风靡中国,反对者不堪其扰
下里巴人的广场舞,火起来不是没道理。不知从何时起,广场舞以摧枯拉朽之势席卷中国。每当黎明将至或夜幕降临,伴随着《最炫民族风》、《老婆最大》、《伤不起》、《荷塘月色》这些“神曲”,配上音质不高的音响,在城市的公园、小区广场、甚至任何一块较为空旷的地带,都可能出现一批以中老年妇女占据绝对主导的人群,在翩翩起舞。
不是信仰的力量,也不是利益的驱使,更没有红头文件或者领导布置,广场舞怎么就这样攻城拔寨般风行起来了呢?
中老年妇女是广场舞的绝对主力
人都有扭动的欲望,所以人类最早产生的艺术是舞蹈,而广场舞则是名副其实的“舞之母”。它可以是拉丁、华尔兹、恰恰、森巴肚皮舞,总之只要随着节奏摇摆起来就行。鲁迅说过,美的享受的特殊性,即在直接性。在没有广场舞之前,舞蹈成了一少部分人的专利;有了广场舞之后,门槛在被渐次剥夺,不管你是动作娴熟行云流水,还是舞姿呆板别别扭扭,都能获得快感。
况且,广场舞的核心价值,并不一定在于舞蹈,而是社交和锻炼身体。在家带孩子憋了一天的中老年人,总算可以找个机会出去了,可以极大的缓解孤独感,同时达成健身的目的。所以,很多广场舞的参与者一旦跳上了,往往欲罢不能。
广场舞风靡的背后,是和“反舞者”长期的拉锯战
在这种几乎不可逆转的热爱之外,也有一群持之不懈的反对者,他们认为自己深受广场舞扰民之苦。看起来,泼粪这种事颇为极端,但在过往的新闻报道中,因广场舞扰民而导致被骚扰者丢水袋、抛垃圾、扔大粪,绝不鲜见,更有甚者朝天鸣枪,用藏獒驱赶广场舞舞者。
一位网友这样抱怨:“小区里的广场舞声音开得跟鞭炮一样,每天晚上吵的要死,下班回家已经累的够呛了,想洗个澡舒舒服服看个电视,就只听的到外面跳舞的音乐声音,还不停的一堆老歌循环播放,都快产生幻觉了。我上班族就不说了,人家搞学习的小孩,这个样子还能集中精神么?”
仅去年一年,石家庄市建华警务站就接到广场舞扰民的投诉百余起,由此可见,在泼粪这则新闻下,相当多的人声称“扔得好”,是有一定的情绪基础的,或许他们中的一些人,就是常年饱受广场舞之苦而无处发泄者,并非真的认为泼粪是妥当的行为。
把广场舞扰民的责任全推给中国大妈,并不公平
城市化过程中居住密度在提高,空旷地带供不应求,跳广场舞的场所,不能离居民楼太远,否则不方便;而要想不扰民,又不能离居民楼太近。可实际上,这种“不远不近”的场所,能有多少呢?符合条件的,一般来说要么是居住小区门外的社区公园;要么是低容积率小区内的空地。
很多广场临近居民区,广场舞必然会对居民有影响
中国的城市中,由于人口迁移,大都呈现出人多地少的问题,小区容积率一般都非常高。而由于规划问题,临近小区的社区公园数量相当有限。
在参与者众多,适合场所很少的情况下,广场舞扰民的问题就很难避免。这种情况不单单发生在中国,纽约是个寸土寸金的地方,很多公园都是在居民区与公共设施中间“见缝插针”而修建,像布鲁克林日落公园就属于这种情况,该公园横跨布鲁克林5至7大道、纵着穿越41街至44街,周边全是居民楼,且与每片居民楼相隔仅有一条小街,因而华人跳舞时若高分贝地播放音乐,带来对围边居民的冲击是可想而知的。
综上,在跳舞场所供不应求的情况下,只一味地责怪中国大妈“不懂事”,是没办法从根子上解决问题的。
对中国中老年人而言,健身、娱乐的选择项太单一
为什么中老年人一定要去跳广场舞?这是很多人的困惑。我们可以从健身和娱乐两个角度给出解读。推行全民健身这么多年,老百姓用自己的选择(跳广场舞)宣告了这项举措的失败。人的兴趣各有不同,全民健身就是让普通人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合适的运动达到健身的效果。之所以广场舞成为扎堆的共性选择,只能说明在无处健身或者说健身成本高昂的当下,广场舞是最容易实现的健身方式。
在欧美等发达国家,人们并没有与父母共同居住的习惯。因此很多老年人会搬到“老年村”,在那里建立一种 “neighbor-helping-neighbor system (邻里互助体系)”,其中很多社区都非常成熟,设施条件也很好。除此之外,很多老年人依然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平时自己开车去购物,钓鱼,看书,做社区义工,听音乐会等等。
总结起来,他们的娱乐活动丰富多彩的前提是有钱、有时间、有精力,有意愿。想想中国的中老年人吧,有太多的顾虑不敢花钱;没有时间,没有精力(要帮衬下一代甚至下两代)。除了跳广场舞和看电视,还能有什么别的娱乐活动呢?
中国本身就有“不安静”的传统
美国教育家杜威写过一本书,叫《我们怎样思维》,其中说“如果一个民族缺乏逻辑思维能力,缺乏分析与讲理的习惯,那么,一切的行为及权威只能靠大声来保证,而且需要大声才会有效果。”中国就是个有着“大声”传统的国家。
而去过日本的人,第一印象是,这是一个安静到极致的国家,路上无车鸣喇叭,饭馆无人在喧哗。你不可能想象会有一堆人聚在一起放歌跳舞扰民。不能不说,日本在这点上和中国形成巨大反差(我们并不去谈这其中谁好谁坏,因为过于安静会造成压抑,而压抑过度会导致自杀,这也是构成日本全世界自杀率最高的一个因素)。
因为不推崇安静,所以我们有过年过节鞭炮齐鸣,焰火四射的传统,所以我们对自身可能存在的打扰别人的行为并不敏感,这一点绝非中国大妈所独有。今天晚上觉得被广场舞噪音骚扰到的人,明天早上可能就在地铁上大声打电话。
跳个舞而已,何至于走到泼粪的地步
这种“人民内部矛盾”,警察难管、法律虚置,如果受到了广场舞噪音的骚扰,一般首先会想到找她们聊聊,音乐声低点呗;调和无果还可以选择报警,报警不奏效,有些人可能才会采用极端的方式去处理。那为什么在中国,面对广场舞的噪音问题,调和、报警总失效呢?
按照大妈们的说法,“音乐开低了,还有什么气氛?”、“怎么我们老年人跳个广场舞就变成扰民了?”很多人报警10多次,也解决不了问题,像这种矛盾,警察深知处理起来的难度,往往是出个警绕一圈劝几句,也不可能随时守在广场上,前脚一走,后脚音乐继续骚动起来。
总的说来,在广场舞参与者“人多势众”的情况下,《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基本处于被虚置的状态。而华人移民到美国后,也把广场舞带到了美国各大城市的公园,但在今年7月,在美国纽约一支华人舞蹈队因为在公园排练广场舞,被投诉“扰民”,领队甚至被警察铐起来并且收到了传票,理由很简单,你违反了纽约市的法律。
让渡自己一部分权利,公共利益才能最大化
养狗会扰民,放鞭炮也会扰民,所以我们就应该禁止养狗和放鞭炮了?并不是所有人都喜欢狗,也不是所有人都喜欢放鞭炮,但我们也要照顾养狗者的心情,兼顾放鞭炮的传统,同时对养狗者本身应有诸多限制(如出门必须拴狗链),对燃放鞭炮也有相应规定(只允许在特定地点、时间燃放)。
解决广场舞扰民的纠纷,也需要双方各退一步,反舞者不要总想着让她们“滚出小区”,广场舞爱好者不要把战线拉得过长影响别人休息,至于音乐声音到底开多大合适,应该测分贝。一部分居民每天欢乐的几个小时,不应成为其他人的煎熬时间;另一部分人的“老有所乐”,也不应被带有歧视的看法所摒弃。
结语广场舞是中国特色产物,但它也不过是众多“人民内部矛盾”之一。“人民内部矛盾”可以靠社区自治、民主协商、各让一步来解决。可惜社区自治的组织、机制、习惯,离中国人都还有点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