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更新时间:2010-02-27| 阅读权限:游客 | 会员币:0枫币|章节字数:3192 |繁简切换:
第九章(1)
    有本书上说,忘记自己深爱的人,只有两个法子:一个是时间,再刻骨铭心爱过的人,只要不见他,一个月,一年,几年过去,什么感情都要变淡,总有一天你会忘记他;还有一种,便是爱上另外一个人,当你开始另外一段感情,所有的前尘往事,都会被抛到九霄云外,你不得不忘。
    这就是所谓的万试万灵的疗伤圣法,可是得之觉得一点也不灵,七年,这么久,她都觉得好像是上辈子的事情了,可是她还是不能放下这一切,难道真的需要开始另外一段感情?她以前不敢,她害怕真的忘记这段过去,连那些美好也就不再属于她了。
    她前一晚在沙发上躺了一夜,连衣服都没脱,早上起床时脚都肿了,洗完澡还得速速上班。萧玲玲时常感叹,“人生最无趣的事便是美梦醒来还得上班。”
    曾经一度,叶得之认为上班是人生最有意义的一件事,现在也疲态渐露,上班的路上她不断在想,如果卫家齐再次出现在她面前,她要怎么办,再多几次,她不保证自己不会沦陷。脑中百转千回,无数个念头闪过,连车到了公司都没发现,司机连叫了几声她才反应过来,匆匆拎着包下车。
    桌上铃兰开得正好,一缕幽香萦绕鼻端,可还没坐定就被程迦闵叫进办公室。老板昨日无故旷工,今天脸色还是不好看,得之也收敛了往日的形态,有点小心翼翼,“那个,卫氏企业旗下的一系列活动不是别的组在争取吗?”
    “进展让人不太满意,他们提到了你,所以我希望你这组可以接手。卫氏这单生意对我们来说相当重要。过几天你陪我去振亚。”
    得之点头。这么快,这样的招数,还真的有点他的风格。
    中午吃饭的时候,Kit还八卦兮兮地跑过来问:“铃兰帅哥到底是何方*啊?啧啧,我看不错。”
    得之咬下一大块鸡腿,细细想想,点头,“他倒是真的*。”
    听得Kit两眼都放光了,“那就抓紧一点嘛,就算没啥结果,开心一点也好。”
    开心,是很久没有彻底开心过。二十一岁过后总觉得人人不是自己那杯茶,现在看来,也许她叶得之要的再也不是茶,也许只有烈酒可以让她忘记内心的伤痛。
    晚上照旧选择去酒吧坐坐,只是自己一个人。这些年来最大的消遣不过是去小酒馆听一首老歌,看着那些男女痴爱缠绵,两情相悦,又哭倒在露湿台阶。有个酒保十分喜欢对着女客人讲他的初恋,那些往事说到最后,总是无比唏嘘感叹的一句话,“其实,这世界上,只有永远走不近的才叫距离。”
    是啊,咫尺可以是天涯。
    酒吧叫碧海情天,得之这些年经常光顾,已经是这里的熟客。今晚的音乐十分动听,不知道是不是换了新的琴师,不知不觉就多喝了几杯。
    从酒吧出来,得之觉得自己头重脚轻,整个人飘飘忽忽,坐在出租车上手机铃声响了很长时间才听见,接起来只听到叶仰之气急败坏的声音,“这么晚了,你在哪儿?你喝酒了?我告诉过你很多次了……”
    叶仰之近两年总是气急败坏地面对她,只有这个词才能形容这个所谓的青年才俊在她面前的状态,比如现在。
    “跟你说了多少次,你一个女孩子在外面不要喝酒,容易吃亏知不知道?”
    得之只觉得他的声音透过手机一下下砸到耳膜上,完全的吼叫效果,要让旁人知道*倜傥的叶公子有这么个灵魂背面,不知道会不会让一票人跌破眼镜,特别是他那些女朋友们,想来就好笑。得之最后只好应付着说:“也没多少,遇见个老同学。”

    第九章(2)
    “我听说你和卫家齐一起从酒会上离开,这是怎么回事?”这回叶仰之说得不疾不徐,得之反而有些怕了。
    叶仰之对她跟叶景之不同,那段日子,叶仰之放下一切陪在她身边,法国、美国、加拿大……他看她看得很紧,起初是怕她自杀,后来照顾她变成了一种本能。得之不敢想,如果没有他,今天的她会是什么样子。这两位堂兄待她好得没话说,只是现在一丁点儿的风吹草动都逃不过他们的眼睛,让她有点苦恼。
    得之靠在车窗上,“哥,你知道,那是过去的事了,我已经忘了。”
    “忘了?叶得之,你要是真的忘了我反倒放心。你也不小了,想这样到什么时候?”他顿了顿,“小小,被一个人伤害两次就真的是愚蠢了,我希望你离那个人远一点。”
    叶仰之有些咬牙切齿,仿佛是恨铁不成钢。
    得之只好说:“这个故事结束了,真的结束了。”
    叶仰之忽然沉默半晌,声音低沉得有些不可思议,“这个世上没有未完的故事,只有未死的心。”
    不知是不是叶仰之的话让她心虚,还是真的想给自己找点事情做,第二天她居然一口答应了殷其雷的约会,什么都不问,什么都不管。
    办公室里铃兰的香气慢慢弥散,直到人心里面去。
    下班时分又下起了小雪,很细很密。殷其雷远远看着得之走在细雪里面,美得好像那些价值连城的大和绘,哀伤而华丽,心中那根弦被轻轻拨动。
    也许真的是心虚吧,得之对殷其雷多了几分随意,“我们去干吗?”
    殷其雷喜欢看她笑的样子,觉得像一只小动物,温暖的,甜蜜的,可以放在怀里互相取暖。这样的念头让他有些不自在,所以他故意不看她,“先吃饭,之后我们去看Salome。”
    得之眯起眼睛,“你要带我去看《莎乐美》?”
    他被她的样子逗笑了,“没错,货真价实的《莎乐美》。”
    结果真的是去看《莎乐美》,大名鼎鼎的麦斯舞蹈团演出的弗拉明戈舞剧,她和殷其雷坐在VIP包厢里面,得之有些后悔自己穿得随便。
    她喜欢这样的故事,关于欲望、爱情、鲜血,她为舞者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眼神沉醉。她也喜欢莎乐美这样具有超凡神力的缪斯,只有这样的人,才会让任何人都为她疯狂。妖冶,*,充满激情,又满布欲望。
    在那场著名的七纱舞开场的时候,得之飞快地扫了殷其雷一眼,笑问:“你是不是就等着这一段呢?”殷其雷却一本正经,“我等着她亲吻约翰的头。”
    那七纱舞真的是很*,纱衣被舞者一件件脱下,轻纱飞舞,美得动人心弦,却又像是罂粟一般,美丽中带着邪恶,一舞尽后,空余芳华。
    最后,莎乐美终于吻到了约翰血淋淋的嘴唇,终于得到了爱人的吻。得之微微抽气,殷其雷微笑着观察她,想起自己十几岁时带着女生去看恐怖电影,女孩子在身边尖叫抽气流泪,而他只觉得有趣。
    得之在回去的路上一直沉默,殷其雷于是开玩笑,“你今天不会以为我带你去看肚皮舞吧?”
    “我是这样认为的。”她的坦诚让他气结,她却开心地笑,“神说得真的很对。”
    “什么?”
    “世界上只有两种感情能把人永恒地联系在一起,要么是爱,要么是恨。如果他不能爱你,那么就让他恨你吧,巴比伦神庙上神的谕示,爱恨纠缠,永不分离。”
    殷其雷扯动嘴角,不置可否。
    得之在车上不知不觉睡着了,到了自家楼下还未清醒。她的脸微微泛红,头靠在车窗上像个小孩子,嘴唇出奇的干净红润,没有唇彩的颜色。殷其雷的喉头发紧,不由得倾身向前,只是刚凑上前,就被什么东西击中右眼,酸痛无比,他立刻低咒出声。
    得之挥着拳头慢慢清醒,“到家了,你怎么不叫我?你眼睛怎么了?”
    “还不是你?”他咝咝抽气。
    “我?我怎么了?”得之凑上前去,只见他眼眶微微泛红,立刻明白自己干了什么好事,连声道歉,“对不起,对不起……”
    见他不语,她赔笑道:“不然,你也打我一拳?”
    殷其雷斜睨她一眼,凉凉地说:“我干吗打你?”
    他的表情让得之觉得好笑,伸出手就往他眼角抚去,“不好意思,真的不好意思,我知道我有这个习惯,不过你放心,你不会变熊猫的。”
    想到这里,她更加忍不住,如果让记者拍到他熊猫眼的样子……她努力憋笑的样子让他郁闷,“想笑就笑吧,这样会内伤的。”随即他自己也大笑起来,扯动眼角的伤处,又微微抽气。
    得之没见过他大笑的样子,先前几次见面,他总是让人捉摸不透,虽然嘴角常常挂着一丝浅笑,但总觉得他神秘莫测。现在他大笑起来,眉头舒展愈发显得英气,让她想起清晨的松林,有种说不出的神清气爽,记忆中的一些影子重现眼前。
    她的手还留在他的眼角,帮他一点点揉按。她的手很漂亮,白皙,干净,戴一串紫色水晶手链,不时扫在他脸上,残存着她身体的温度。她的指尖微凉,让他想起小时候有次发烧,母亲就是这样把手放在他额头上,那是他最幸福的时光,而现在一切都不复存在了。
    车内的暖气很足,让殷其雷觉得浑身发烫,有些口干舌燥,只好转移话题,“你的手怎么这么凉?”
    得之把手收回来,脸上闪过一丝寂寥,“因为心里没有春天。”
    她凑近他的脸,“没事了吧?”
    “本来就没什么。”他没好气。
    “好了,对不起,哪天我请你吃饭赔罪?”
    他终于相当满意地点头,“一言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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