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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快乐不快乐
更新时间:2012-05-17| 阅读权限:游客 | 会员币:0枫币|章节字数:5270 |繁简切换:
(一)快乐不快乐
  我常常觉得自己不快乐。
  我叫海啸,现在读研一,出过两本书,靠混点稿费过日子。
  我不是作家。我们生活在这个时代,所谓作家是目前最失落的人。二十多年前,如果我有幸戴上一顶作家的帽子,就有着特别的意义,我想我一定可以功成名就,名利兼收。可惜那时候我还没出生。但现在谁要是还敢说自己是个作家,就要有点勇气。现在的作家等同于“作者”或者“写手”,并且大街上一扫一箩筐。
  虽然如此,有时候我还是觉得,这两本书仿佛有点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的功效,不再让我觉得自己是个赤条条的生物,可以为我包羞遮丑,更何况,这些文字也为我弄到了一点能让我生活下去的所谓版税。
  所以即使我不是作家,仍然自行其是地写着属于我自己的文字。并热爱着这些文字。
  即使我的文字没有被人广泛阅读,它们或者一写完就被我删除,或者安静的存在某个网页,运气好点的话偶尔会在报刊或杂志上露露嘴脸。但还是有读者因为我这些文字喜欢上了我,说是文如其人,我应该像我写的文字那样干净和安静。
  这让我觉得很庆幸。因为像我这样的人如果不写那些文字的话恐怕是很难有人喜欢我的。所以我要感谢那些文字。
  我在学校旁边环境不错的公寓租了一套房间,生活看起来井然有序,每天踩着单车上学放学,有自己独立的活动空间,一台洗衣机,一台冰箱,一台笔记本电脑。
  我需要有自己的时间和空间来调整我的感情和思想。
  我习惯孤独,我喜欢独自一个人的生活,我讨厌别人打扰我的平静,我不喜欢和外界联系,以前的老同学能够记起我或被我记起的为数不多。顶多有人在书店看见我的书说,这个名字好熟悉。我平凡渺小,安静沉默,每天都机械地将那样枯燥无味的日子复制着。
  我是一个不修边幅的人,常常忘记剪头发忘记洗衣服忘记整理房间忘记拖地板忘记换饮水机里的水,甚至忘记吃饭。有时一整天都不吃饭,晚上也不觉得饿,然后吞下几颗维生素和几颗钙片倒头便睡。
  我平日里很低调,不参加聚会,不和别人争论,不必要的时候一般不开口说话。我从小开始就不喜欢回答老师的问题,即使我知道正确的答案。我需要做的事情是更多的了解我自己,而不是去浪费时间让别人了解我。
  不知何故,很多时候我会陷入一种非常迷茫的状态,这并不是无病呻吟,只是觉得不快乐。我也并不是觉得生活没有意义,恰恰相反,我常常觉得生活的意义有很多,而且这些所谓的意义我根本无法理解。
  我隔壁住着一对年迈的爷爷奶奶。房子是他们的女儿买下的。他们没有工作能力,也没有退休补贴,每天都去我们学校的垃圾桶里捡垃圾,在球场旁边捡同学们丢掉的饮料瓶子。做饭的时间到了奶奶就先回去做饭,爷爷继续捡。
第二节
  他们虽然过着捡垃圾的生活,但很快乐,一派安享晚年的样子。每次见了我都和蔼可亲地笑着。有一次他们在垃圾堆里捡到了一张存折就叫保安在公布栏里写招领启事。还有一次下大雨,我没有雨伞不能出去上课就去奶奶那里借雨伞。奶奶拿出了十几把雨伞说:“这些雨伞都是以前捡垃圾的时候捡到的烂雨伞拿去修理铺修好的,就送你一把吧。”
  我说:“那我买一把好了。”
  然后塞给她十块钱就赶去上课。结果我下课回来奶奶一听见我开门就来找我。
  她说:“我和老头子商量了一下,那把雨伞我们只能收你两块钱。我们捡来只花了两块钱修好的。”说完奶奶硬把八块零钱塞到我手上。
  我很羡慕爷爷奶奶那种非常平静的心态。很多人向往平静的生活,很多人想去一个没有人认识自己的地方隐居起来。其实,只要你心态平静,不管你生活在哪里都是一种隐居的状态。
  我常常一个人在晚上空荡荡的阳台上发呆,嘴里叼着一支五块钱的白沙。
  抽烟的人是寂寞的,希望有什么东西可以温暖自己的胸膛。
  吸烟有害健康,烟盒上如是说。但我还是需要它,就像爱情本来就是一种有害健康的行为,我们都需要那种自欺欺人的满足感。尤其是在大学校园,恋爱仿佛是一种风气。你不恋爱人家就认为你不正常似的。尽管在我们这个校园里到处都是一对一对的,可真正彼此相爱的为数不多。现在的爱情太泛滥了就开始虚假起来。走到一起的人层出不穷,是否真的相爱就不得而知了。
  我看着阳台下雨暮沉沉的校园心也沉沉的。那时候喧闹了一天的校园总是很静谧,这静谧的环境让人觉得十分适合大哭一场。
  艾依就不同,她比我小八岁,属于那种情窦初开的少女。她现在读高三,常常没有时间陪我。艾依是我的女朋友,一个很乖的女生。作为在大城市里出生和长大的女孩,她不像其他大城市的女孩那样高高在上,她是一个好脾气的文静温柔的女生。她绝对不会像我一样看到静谧的环境会觉得适合哭泣。虽然她经常在我面前哭鼻子,比方说周末妈妈把她软禁在家不能出来陪我玩她就会在电话里哭,考试考砸了她也会找个机会跟我撒着娇哭哭鼻子,等我安慰她几句再破涕为笑。她这种哭完全是没事干了哭来好玩。
  她乐观,纯洁,非常有趣,整个一小孩的模样。
  这样的女朋友并不是什么令人不快之事,虽然她常常没有时间陪我。
  艾依常常问我:“怎样才能让你快乐起来?”
  我本来想说:“你陪我吧。”
  但如果这样说的话就显得我太自私。艾依读的是贵族学校,每个星期只能抽时间陪我一次,我告诉自己,我不能浪费艾依宝贵的高三时间让她陪着我再跟我考一样的大学。虽然我那么渴望她能和我在一起读大学,虽然这所大学也是全国重点211工程大学。
第三节
  “那,补习一年了也只能考上C大呢?”艾依很没信心。
  “那就再给我补习一年!”
  她妈妈的语气很笃定,非得让她去北京念大学,最差也得上北师大,要不中国**。我妈就不同了,我妈那时对我的要求只要能考上一个叫大学的东西就可以了,至于它叫什么大学哪个地方的大学什么性质的大学都无所谓。管他那么多呢,反正都是大学来着,我妈说,最起码说明我已经跳出了农门,不再是个农民,而是个大学生了。
  我想,这可能是因为我妈连小学都没有上过的原故。
  我妈是上个世纪50年代出生的农民,那时候的中国刚从战乱中恢复过来,人口少,提倡多生孩子,学习苏联的“英雄母亲”方案。
  所谓英雄母亲方案就是说哪个母亲生孩子最多就是“英雄母亲”。据说当时苏联的英雄母亲生了37个孩子。
  那时我们国家的口号是“人多力量大”,导致中国在60年代生了十年的孩子,一直到70年代,中国**发觉我们的资源再也不能承受长此以往地生孩子,立马实行了计划生育政策。
  我妈说那时候我外婆为了争当“英雄母亲”50年代到70年代二十年的时间生了十二个孩子(这相对当时其他的英雄母亲来说是生得比较少的),在58年“大跃进”的时候饿死了三个,后来只剩下九个。
  “大跃进”的时候我们县饿死了1万多人,他们声称亩产30万斤水稻,这就是传说中的“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而事实上只产了500斤左右,结果上级领导来检查时,他们就把所有的稻谷都挑到领导检查的田地,当领导检查另一亩田时,他们又悄悄地把刚刚检查过的稻谷再挑到另一亩田里去,如此反复,搞得全县所有的粮食都不够上交。这样一来,山上能吃的叶子,草根都被人吃光了。
  当年我舅舅因为实在没东西吃了跑去猪圈里吃那种喂猪的米糠,结果由于吃米糠过多拉不出大便而死去。
  就是这种亩产30万斤的浮夸风导致我们县在半年内饿死了1万多人。
  扯远了,还是说我妈的故事。我问我妈当时为什么不读书,我妈说当时我外公的观点是“字认得再多,也不能当粮食吃”,他宣布谁要读书就只能喝野菜粥和地瓜糊糊,不读书参加大生产的每餐都可以吃大米饭,还可以加点咸菜和猪油。
  那时候家里人吃饭总是分两桌,读书人吃一桌,劳动人吃一桌。结果几天下来,家里所有读书的孩子都把书本撕来当厕纸了,然后兴致勃勃地扛起锄头下地干活去。想想那年头能吃大米饭是多大的诱惑啊。
  正如我外公所言:“字认得再多,也不能当粮食吃”
  外公虽然没有让他们读书,却对他们管教得很严,我妈有一次因为笑得太大声把牙齿露出来了就被外公一巴掌甩倒在地,鼻血像水一样流了出来。
第四节
  到了我们这一代妈妈就拼了老命叫我们多读书,说要是能当个医生或者教师,就拿到铁饭碗了,做个有知识有文化的人,既不愁吃穿又有社会地位,那该多好啊。所以当年我考上了这个所谓的大学,虽然既不是师范的也不是医学的,但他们还是高兴得不行,大张旗鼓,下了很多请柬给各位父老乡亲,大请其客。
  直到今年,我考上研究生的时候妈妈说还要请客。我知道妈妈是存在一种弥补的心理,弥补她当年没有读书的遗憾。但我没有同意请客。因为我并不觉得自己有多能耐让妈妈为我感到自豪。
  妈妈不知道,现在的大学扩招了,任他猫猫狗狗也都能混个大学文凭,现在大学文凭算什么葱啊!哪里还有什么铁饭碗,毕业了自己卷个棉被慢慢的找工作吧。茫茫人海当中,我毫不出众,只是最平凡的一个。
  到目前为止,我从来就没有为自己感觉到自豪。读到研究生的我,并不像他们想象中的那样前途一片光明,满怀喜悦的注视着前方,憧憬着美好的未来。恰恰相反,我一点都看不见自己的未来。我稀里糊涂在大学混了四年,使尽浑身解数拿到英语四级、计算机二级、毕业证、学位证却怎么也找不到如意的工作,逼上梁山考了研,反而觉得压力更大,自己没什么本事,又不想让家人失望,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事实上我也一直是个农民,因为每次我一本正经的去询问别人你猜我是农村的还是城市的时候,绝大多数人都能准确无误的告诉我。
  我问他们怎么知道的。他们说:“你不问我倒觉得你是城市的,但是你一问我就知道你肯定是农村的,因为你不像农村的,所以你才问。”
  我的确是个地道的农民的儿子,爷爷奶奶是农民,爸爸妈妈是农民,连伯父舅舅都是农民,无论把我送到什么大学接受高等教育的洗礼我想我的中国的农民意识会永远藏在我的心间,我了解他们的疾苦,我自己也常常有这种心态。
  艾依的妈妈是省城一家有名的公司的总经理兼董事长。而我妈却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一个朴质的乡村妇女,从不思索什么生活对于她本人的意义,只是静静地,很本真地在那里活下去,吃饱了饭就是天大的事,对自己残酷的人生毫无知觉。
  生活对于她来说就像水一样流淌着,没有波澜。
  她常常对我们说:“现在的生活那么好,一日三餐餐餐大米饭,你们怎么还不知足啊?”
  所以我不觉得像我妈这样的人存在什么虚荣。她们觉得人生最重要的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地在一起,她们是那种传统的懂得满足的乡下妇女,她们的感情真挚,善良,懂得恩爱,心思就如她们耕作的土地一样淳朴。
  所以我想,如果爸爸妈妈再老一点的时候我把他们接到城市来生活,他们也会像隔壁的爷爷奶奶那样,因为闲不下来而去捡垃圾。
第五节
  我最讨厌的就是那些在市中心跪着乞讨的人,他们有手有脚有脑袋又有眼睛,凭什么不能养活自己?并且这种行为非常影响市容,让人看了就不舒服。所以即使我身上有几毛零钱也不会丢给他们,宁愿丢到垃圾堆里让捡垃圾的人捡到。
  像我爸爸妈妈那样的老农民,觉得自己本身没有什么值得骄傲的事情,就常常把他们的希望寄托在我身上。这样一来,我就觉得我的压力更大了。
  我们的父辈没有给我们想要的东西,所以我们要自己去争取。我们是年轻人,是不能去捡垃圾的,更不能去乞讨!鲁迅先生说过,有些人终生所追求的是有些人与生俱来的。
  我是鲁迅先生笔下那种追求别人与生俱来的众多人员中的一员,但是我并没有因此而觉得老天对我不公平。有一句话我很喜欢——如果你不能成为有钱人的儿子,那你就要争取做有钱的祖先。
  每次我打电话回去,妈妈总会就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喋喋不休絮絮不止,吃饭了吗(这句话每次打电话都有,不管是白天十二点还是午夜十二点打回去,100%会听到),多吃点啊,好好学习啊,不要乱花钱啊等等等等,总把这些话语孜孜不倦地说个半天,好像我是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
  而在我的心里,艾依才是一个真正永远长不大的孩子。
  艾依的确是个孩子,十七岁的女孩子。严格来说是未成年少女。但我和艾依恋爱了。
  我不知道我们这种爱情是不是两心相悦的,也不知道这样是否正确,我偶尔会滋生一些罪恶感。现在不是老有什么人在说老牛吃嫩草么?这样一来我总觉得自己像头牛,而且是头老牛,这种感觉很不好。
  当然,我现在把这些东西写出来告诉你们并不是一次批判,也不是一次鼓励,只是一次真实的描述。就像我大多数文字一样,描述着我真实的生活和我自己也解释不清楚的心态。是的,我不骗你,现在我爱上了一个未成年少女,虽然我不敢说爱得有多强烈,但我可以肯定,只要她愿意我会不顾一切的爱护她,为她努力,并且会因此觉得幸福。
  艾依见我陷入沉思,按照惯例把头搭上我的肩膀,对着我的耳朵说:“海啸,我想让你快乐。”
  我笑了笑,若无其事地搂着她的头说:“只要你快乐我就快乐。”
  艾依也笑了,像小鸟一样偎依在我的怀里,仰着脸看着我。
  她**端正的脸上,有两个浅浅的酒窝,新鲜得足以使人忘记口渴而又觉得嘴馋,想吃点什么而又不觉得饥饿。她的眼睛,鼻子,嘴唇,下巴,虽然算不上漂亮,但无一不显现出她的温柔和娇气,就像刚刚出笼的小笼包那样清鲜无比。
  她虽然是个孩子,但绝对不是那种混沌痴顽的无性别特性的孩子,她是一个真正的有点接近女人的女孩。一个真正的含苞欲放的十七岁的少女。
第六节
  但我并没有告诉她我有多么需要她。我不是一个喜欢表露自己感情的人。并且,我害怕这种感情会成为她的压力,更何况,作为一个男人,倘若一直把所谓的快乐建立在一个女孩的陪伴之下,那多少有点不雅。
  更何况我是一个二十几岁的男人。
  男人到了二十几岁,较之对女人的需求来说,对事业的需求会更迫切一些。倘若一个男人到了三十岁仍是一事无成的话,应该比他到三十岁还没找到老婆更让人担忧一些。因为大多数男人不想去捡垃圾,也不想去做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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