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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更新时间:2010-01-02| 阅读权限:游客 | 会员币:0枫币|章节字数:3181 |繁简切换:
(4) 
   往事如昨 
   黄昏的时候,小爱又一次来到了丽江。 
   书店把他们安排在官房大酒店。 
   “官房”两个字,让小爱的眼睛莫名其妙地刺痛。于是她别开了头。 
   和小爱的心事重重相比,娃娃则显得无精打采。之前要到丽江的兴奋在到达丽江后荡然无存。前一天昆明的签售依然是人山人海,在书店前面的广场上,穿着单薄的娃娃签了两个多小时没停手,也许是太累的缘故,娃娃吃过晚饭就发现自己病了,像那晚的离离一样,滚烫地贴着小爱。小爱有些担心,当然还有些心疼。十九岁的姑娘,要承载盛名之下的负累,苦自不必说。 
   书店的光头经理买来了药,小爱喂娃娃吃下,娃娃睁着一双无力的大眼睛说:“下辈子再也不当作家。” 
   “现在放手也来得及。”小爱说。 
   “现在舍不得放。”娃娃说,“虚荣,没办法。” 
   “先睡一觉再说吧,明天还有签售,各地游客都等着呢。”小爱哄娃娃躺下,也许是药力的作用,娃娃很快就睡着了。 
   光头经理差漂亮妹妹过来敲门,问需不需要去医院挂水,小爱摇摇头说:“不必,她年轻,睡一觉就应该抗过去了。” 
   “那你要不要夜宵?”漂亮妹妹说,“我带你去古城吃点东西。” 
   “不用了。”小爱说,“我也要休息了。” 
   “那明早九点,我来接你们吃早饭。” 
   “好。”小爱关上门,回到房间看睡着的娃娃。睡着了的娃娃脸上有种女人特有的妩媚,小爱第一次发现她的睫毛很长,像一个人。 
   其实第一次见娃娃,就觉得她像。她们的长相当然是完全不一样的,像的是那种感觉,从骨子里溢出来的一种气质,和常人大不相同,也极难模仿。 
   这样的人,都极易成为公众人物。 
   小爱看看手表,不过才夜里十点,当然是睡不着的,于是小爱起身,带上自己的包打车去了古城。夜里十点的古城仿佛才刚刚苏醒,灯红酒绿,人来人往。有两个姑娘好像喝得稍许有点多了,摇着身子,用夸张的甜美的声音唱着《夜来香》,走过小爱的身旁,眼看着就要撞上小爱,小爱连忙往旁边躲,一只有力的手臂扶住了她,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说:“小心些,别摔了。” 
   小爱屏住呼吸,不敢回头。甚至不敢动。 
   是梦。 
   一定是梦。 
   “你跟我来。”他拉着小爱的手臂,一直往前走。小爱无力挣脱,带着幸福的恐惧排山倒海而来。双脚犹如踩在云端,只有手臂那里的温热和内心的痛楚是真实的。终于,小爱有了挣脱的意识,那双手臂却紧紧地搂住了她,低声说:“这次你别想再逃掉。” 
   “林先生,”小爱说,“请不要这样。” 
   “很好。”他说,“你还记得我姓林。” 
   言语中,他已经带着小爱出了喧闹的古城,拦下一辆出租,把小爱先塞进去,自己也跟着坐进了车。 
   小爱强按住内心的慌乱,不敢看他,眼光始终看着窗外。 
   他对出租车司机说:“官房。” 
   车上,他的手伸过来,握住了小爱的手,小爱认命地闭上了眼睛。 
   “我一直在找你。”他说,“直到前一阵子在报上看到你的报道。” 
   小爱心想:“该死的记者。” 
   “你消失得太快。” 
   小爱硬起心肠,坐直身子说:“对不起,以前的事,我不想再提了。” 
   “好,不提。”林森说,“我们提将来,好不好?” 
   小爱转头看林森,在灯光忽明忽暗的车内,那张记忆中无数次出现又无数次被强行按下的脸,让小爱在瞬间全线投降。 
   林森抱住小爱,把她的头抵到自己的胸前,轻声说:“小爱,跟我走吧。” 
   “去哪里?”小爱问。 
   “我去哪里,你就去哪里。”林森说,“我们在一起。” 
   “好。”小爱说。 
   “是不是真的?” 
   “是。” 
   “好。”林森抱紧了小爱,说,“我信。” 
   下了车,小爱和林森一起回到宾馆。林森一直把小爱带到自己的房间门口。他从口袋里掏出房卡来开了门,拉着小爱进了房间。这是官房最豪华的套房,林森请小爱在沙发上坐下,说:“你坐会儿,喜欢喝茶还是喝咖啡,我替你泡。” 
   小爱问:“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林森说:“这太简单了,你身边不是老跟着个大明星吗。” 
   “对了,”小爱站起身来说,“她在发烧,我得回去看看。” 
   “坐下!”林森按住她说,“权当此时你还在古城闲逛。” 
   “你何时跟上我的?”小爱问。 
   “一直。”林森说,“我的心一直跟着你。” 
   无论何时何地,甜言蜜语都有绝对的杀伤力。更何况,林森的声音依旧是那么的好听,那么的迷人。 
   “今晚陪我?”林森说。 
   “不好。”小爱说。 
   “你放心。”林森说,“在我娶你之前,我不会乱来的。” 
   小爱有些惊慌地抬起头来看着林森,却在林森的眼睛里看到了绝对的真诚。 
   时钟敲过十二点。 
   小爱低头想想:灰姑娘真是个不错的童话。 
   但既然是童话,就不是现实。 
   现实总是残酷得令人窒息。 
   林森在小爱的身边坐下,把替小爱泡的茶吹一吹,吹凉才递给她。 
   深情款款的林森尽管让小爱在这一瞬间感觉醉人的甜蜜,小爱还是冷静地提醒自己,不能做数的,爱过之后,徒留失望。 
   横在她和林森之间的东西太多,三生三世,也怕是无法跨越。 
   最好的办法,就是不如不爱。 
   可是,林森却洞悉她内心地说:“爱与不爱,现在不是你说了算的了,小爱。” 
   小爱被林森的话说得一激灵。 
   “还是那句话,我可以给你幸福。”林森说,“你还记得那晚吗,你在我怀里睡着了,像个孩子,我并没有任何的担心和惊慌,我把你抱到沙发床上的时候,你也没醒,那时候我对自己说,希望自己每天早上醒来,都可以看到这张沉睡的甜美的脸。” 
   “你不要再说了……”小爱制止他。 
   “你答应给我机会,我就不再说了。” 
   “你很无赖。”小爱无奈地说。 
   “错了,这是执着。”林森说。 
   “我说不过你。” 
   “那就是答应喽?” 
   “林先生……” 
   “放心吧。”林森就像学过心理学,“我是认真的,绝无玩游戏的意思。” 
   “我真的要回去了。”小爱站起身,“娃娃在发烧。” 
   “好。”林森说,“你等我,我替你拿点治发烧的特效药。” 
   小爱又想起离离发烧的那一夜,于是问:“你都随身带着药吗?” 
   “是吧。”林森说,“以前,离离总是动不动就生病。” 
   离离。 
   此时此刻,这是一个不应该被提起的名字。 
   “对不起。”小爱由衷地说。 
   “都过去了。”林森说。 
   “你怀念她吗?” 
   “那是自然。” 
   “我也常怀念。”小爱说。 
   “她会感觉到。” 
   “嗯。”小爱拿着药瓶走到门口。不知道为什么,她没去追问关于离离的一切,也许,林森是最清楚的,但是小爱是真的不想问。 
   林森替她拉开门,说:“明天中午我请你们吃饭,加上你那个小朋友。” 
 (5) 
   雾来了 
   小爱回到房间,发现娃娃已经从床上爬起来在看电视。 
   一个很弱智的搞笑的电视剧,娃娃笑得脸红脖子粗。 
   “瞧你那样!”小爱说,“病好了?” 
   “你去哪儿了?”娃娃问,“到酒吧泡男人了?” 
   “我给你买药去了。”小爱把药放到娃娃的床头。 
   “我才不信。”娃娃拿起药瓶来研究半天后说,“这是进口药,你是不是泡了个美国男人,天啦天。” 
   小爱不理娃娃,拿了睡衣去冲凉。 
   从浴室出来的时候,发现娃娃坐在窗台上唱歌: 
   雾来啦雾来啦娃娃哭啦 
   想爸爸想妈妈想要回家 
   雾来啦雾来啦天色暗啦 
   星发光心发慌没有方向 
   嘿呀嘿呀谁能给我力量 
   路漫长爱漫长带我回家 
   不要怕不要怕我的娃娃 
   一朵花一粒砂就是天涯 
   不要怕不要怕赶快长大 
   等太阳的光芒带来希望 
   ………… 
   娃娃的歌声不像原唱张韶涵那样清亮,而是略带了一些嘶哑。刚刚发过烧的她唱得很认真,都不扭过头来看小爱。 
   那一刻,小爱知道,娃娃不是没有伤心的,爱情的伤,于她,只是藏得比同龄的人深些罢了。 
   娃娃唱完了,问小爱:“点点姐是不是说他真的没事了?” 
   小爱说:“你可以自己打电话给他啊。” 
   “不。”娃娃说,“我不能再给他任何希望,这才是对他负责任。”又问小爱说,“你信不信一见钟情?” 
   小爱答:“恶俗。” 
   娃娃说:“说实话,因为小文,我对男人很失望,我做梦都想找到一个男人,我会对他一见钟情,甚至他一开始不怎么喜欢我也不要紧,我一定要征服他,让他对我从此念念不忘于江湖。就像最近的一本畅销书,有个很不错的名字《感谢折磨你的人》,如果有人可以折磨你,那其实是很幸福的。” 
   “天。”小爱说,“你够BT。” 
   娃娃把头昂起来:“怎么了,不服?我年轻,有的是机会。” 
   是是是。 
   十九岁,用娃娃小说里的话来说:一个“牛逼闪闪”的年代。谁敢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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